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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3万元实际到账2.2万元,还了14万元仍不知何时能还清——
金凤区破获宁夏首例“套路贷”涉恶团伙案
2019-04-11 06:19:59   
2019-04-11 06:19:59    来源:宁夏日报

  借了3万元,实际到账2.2万元,前后还了14万元,却不知何时能还清,这场遭遇让银川市民王先生刻骨铭心。他遇到的是靠“虚增债务”“暴力要账”,长期在银川市牟取不法利益的犯罪团伙。去年年底,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公安分局破获全区首例“套路贷”涉恶团伙案件,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,该案涉及诈骗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3项罪名,目前案件进入公诉阶段。

  2018年5月,金凤区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警,称自己陷入了“套路贷”。经调查,这些报案的群众都是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的借贷信息,联系到一家小额借贷公司进行借贷。让他们未曾想到的是,一旦借贷手续办理成功后,他们就此陷入无休无止的还款怪圈。

  其中一名受害人向警方报案称,自己当时向这家小额借贷公司申请借款3万元,但当该公司扣除手续费、中介费等费用后,受害人到账的只有2.2万元。此后,在还款期仅有7天时间的情况下,该公司以“拉长借款周期”“家访费”“中介费”“服务费”等为由,虚增借款债务。还款逾期后,受害人被强迫赔付违约金,逾期天数越多,违约金越高。最终,这名受害人前后偿还了14万元,依旧没有还清借款,违约金越翻越多。接下来,借贷公司不停滋扰受害人,甚至采取非法拘禁等犯罪措施逼迫受害群众还款。

  金凤警方查明,群众举报的是一涉嫌“套路贷”的犯罪团伙,该团伙以黄某某为纠集者,苏某某等人为团伙成员。2018年1月以来,黄某某等人利用微信散发借贷信息,吸引被害人办理借贷。该团伙通过在贷款过程中虚增借款债务,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以获取钱财,若被害人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及欠款,犯罪嫌疑人便使用威胁、恐吓、殴打、滋扰、非法拘禁等暴力方式进行催收,谋取暴利,并逐渐形成规模,发展为通过“虚增债务”“暴力要账”等方式谋取不法利益的犯罪团伙。

  2018年10月18日,金凤警方出动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。当日,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6人落网。10月24日,另2名犯罪嫌疑人苟某某、苏某某也相继落网。11月23日,该团伙8名人员被金凤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
  目前,警方已落实了19名被害人,案件进入公诉阶段。 (记者 李锦 实习生 马瑶)

【编辑】:张静
【责任编辑】:李金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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